30年代。
批判的、揭發性的文學 (因應當時的腐敗社會)
-----
蔣勳老師推荐大家讀《沉從文自傳》
書中他描寫自己小時候逃學的生活, etc.....
並且在書中說:「雖然我沒有在學校裡讀小小的書,但我在大自然裡讀大大的書」
→教育不能脫離生活的經驗
二十歲的時候隻身前往北京
「進到一個使我永遠無從畢業的學校,來學那課永遠學不盡的人生。」
蔣勳老師:
看他的作品, 比看魯迅的作品還痛苦,
因為他讓你看到最可憐的一批人.
另外,沉從文的短篇小說也寫地極好,ex.《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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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留學生、住大城市
沉從文:來自偏遠的湘西鄉下、從軍、
真正有生命力的, 是那些跟泥土接觸的人們, 他們有自信, 互相扶持
沒有所謂道德觀念 (因為生活都活不下去了, 不道德的, 是使他們生活不下去的人..)
就像原住民和受過儒家思想的人, 彼此的觀念本來就不同
所以我們認為不道德, 在別的文化中卻不一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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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死不如爛活」, 在沉從文的小說裡, 不管人們的生活多受辱, 多麼艱難
還是要活下去, 不能自己一走百了...
因為這些人相信, 人活著是有責任的, 有小孩要養, 要老人家要養...
9/13/2009
8/30/2009
《美的沉思》0831:五四運動
之前的小說:寫上層階級的生活
(清)仍存在科舉,內容為文言文,因此文言文仍為主流
民初,有一群文人發起「新文學運動(白話文運動),1915年前後,也有人稱:批判文學」
希望用老百姓懂的文字,書寫,給老百姓看的文學
之後,愛到五四運動(1919年)的刺激,白話文運動更蓬勃發展
作者大多為國外回來的留學生,如:胡適、朱自清....
文學主題:關心大眾、老百姓
(因為,歷年來,占人口80%的農民百姓,一直不在文學閱讀的範圍內)
因此,白話文運動的文人們,
希望經由小說的閱讀,讓人民對自己、對自己的生活,能有所反省
並認為「白話文」具有啟發大眾的責任!
(清)仍存在科舉,內容為文言文,因此文言文仍為主流
民初,有一群文人發起「新文學運動(白話文運動),1915年前後,也有人稱:批判文學」
希望用老百姓懂的文字,書寫,給老百姓看的文學
之後,愛到五四運動(1919年)的刺激,白話文運動更蓬勃發展
作者大多為國外回來的留學生,如:胡適、朱自清....
文學主題:關心大眾、老百姓
(因為,歷年來,占人口80%的農民百姓,一直不在文學閱讀的範圍內)
因此,白話文運動的文人們,
希望經由小說的閱讀,讓人民對自己、對自己的生活,能有所反省
並認為「白話文」具有啟發大眾的責任!
8/29/2009
黃朝湖《精彩多元的台灣美術》
國際彩墨畫家聯盟會長
●藝術可分為九類:
音樂→舞蹈→繪畫→雕刻(立體)→建築(更大的立體)→文字→戲劇→電影(又稱:第八藝術)→數位藝術(在電腦應用興盛後才出現的第九藝術)
●日本畫→膠彩畫
●台灣近代藝發展的五階段:
1) 民國60s:台灣現代繪畫運動(抽象表現/主義)
2) 70s:鄉土文學運動、新寫實主義(本土意識出現
3) 80s:畫廊時代,美術館時代,百家爭鳴,新舊風格並存
4) 90s:表演 & 裝置藝術,現代水墨及彩墨藝術並存
5) 21世紀:國際化時期(台灣彩墨藝術成型期)
●中國的陰陽五行,可對應到很多方面:
青赤黃白黑→喜樂慾怒哀→肝心脾肺腎→.....
●西方近代美術發展史:
印象派→後期印象派→野獸派(色彩的解放)→立體派(空間的解放)→未來派(表現動態感)→表現派→達達派(在一切都被破壞後的大戰後出現,因此他們認為「破壞就是美」→作品:破壞後再組合)→超現實主義(幻想.....)→抽象主義(只要有色彩和線條即可成畫)→普普藝術→歐普藝術→(照相術出現)→新寫實主義(先拍照後,看著照片作畫)→行為藝術→表演藝術→裝置藝術→數位藝術
●一些翻譯詞彙:
功夫Kun Fu、禪Zen、彩墨藝術Tsai-mo art
●一些台灣畫家:
李仲生、李振明、曾肅良
●藝術可分為九類:
音樂→舞蹈→繪畫→雕刻(立體)→建築(更大的立體)→文字→戲劇→電影(又稱:第八藝術)→數位藝術(在電腦應用興盛後才出現的第九藝術)
●日本畫→膠彩畫
●台灣近代藝發展的五階段:
1) 民國60s:台灣現代繪畫運動(抽象表現/主義)
2) 70s:鄉土文學運動、新寫實主義(本土意識出現
3) 80s:畫廊時代,美術館時代,百家爭鳴,新舊風格並存
4) 90s:表演 & 裝置藝術,現代水墨及彩墨藝術並存
5) 21世紀:國際化時期(台灣彩墨藝術成型期)
●中國的陰陽五行,可對應到很多方面:
青赤黃白黑→喜樂慾怒哀→肝心脾肺腎→.....
●西方近代美術發展史:
印象派→後期印象派→野獸派(色彩的解放)→立體派(空間的解放)→未來派(表現動態感)→表現派→達達派(在一切都被破壞後的大戰後出現,因此他們認為「破壞就是美」→作品:破壞後再組合)→超現實主義(幻想.....)→抽象主義(只要有色彩和線條即可成畫)→普普藝術→歐普藝術→(照相術出現)→新寫實主義(先拍照後,看著照片作畫)→行為藝術→表演藝術→裝置藝術→數位藝術
●一些翻譯詞彙:
功夫Kun Fu、禪Zen、彩墨藝術Tsai-mo art
●一些台灣畫家:
李仲生、李振明、曾肅良
8/27/2009
[09' 8/13] 著作權法業本概念與管理機制簡介
演講者:姜宜君律師
●●●●●
● 著作權法保障具體的表達(有創作性、合理使用)、非抽象的思想
● 外國著作→有著作權
● 解答本(for參考書、大學外文課本等)→非賣品,但仍具著作權
(外國教科書會另附解答本,可上網download或教授取得帳密後下載)
● in law, 目前列出(立誓)11項著作種類:ex. 圖形著作、美術著作、建築著作(要具創作性,ex. Taipei 101)
● 立誓:在未來,項目可能會繼續增加,所以即使目前沒有列出的種類,也可能受到法律保護
● 列舉:不在列舉項目中,即不受著作權保護
● 衍生著作:原著書→拍成電影 / 原著劇本→寫成書
● 編輯:如資料選擇及編輯具有創作性,即受著作權保護
(no matter the database is protected or not, 之後如經具創作性的編排,即受法律保護)
● (印刷業)印版的歸屬?
●●●●●
著作權可分為「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格權又可分
為公開發表權(第十五條)、姓名表示權(第十六條)及同一性保持權(第十七條),
此三種權利皆專屬於著作人不得讓與;
著作財產權則可分為
重製權、出租權(ex. 台灣的出租店,算在「合理使用」的範圍)、散布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或編輯權及出租權,該等權利可由著作人讓與或授權第三人使用。
然若未獲著作人同意而擅自侵害著作人之著作人格權或著作財產權者即可能遭致民事上及刑事上之處罰,
●●●●●
著作人格權:in law, 受雇人即著作人
著作財產權:belong to 受聘人or出資人『ex. 公司』享有
ex. 公司裡,員工的著作
→員工具「著作人格權」
→公司具「著作財權權」
但有的公司會跟員工有契約約定:員工的著作,其「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權權」都要belong to 公司,generally是大公司才有
(donna:就像美可特的CIS設計,對外掛名都是「美可特設計團隊」?)
● 契約效力 > 法律效力
● 語言、音樂、戲劇、舞蹈的「公開演出權」
donna: 以前國樂社要跟高市國拿譜,好像要簽約,忘了有沒有付錢?
● 著作權的存續期間:著作人生存期間及死後50年內,
exception:公開發表後50年,ex. 法人創作
● 「舉證(evidence)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法律界名言
● 個人創作po上網:
自己設法保護,ex. 在圖作中加入自己的暗記;
so far, 個人創作一完成(實體,非抽象想法),不需登記即具著作權,但「logo設計」需登記
● 著作權之合理使用(including「商業使用」及「非商業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犯
(if 商業使用,獲利太大時,不太有機會被認定為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including :
專屬授權( exclusive license):將自己的「著作財產權」移給A,即不能再移給B
非專屬授權( non-exclusive license):可同時授權給多人
● 著作權仲介團體(他們會編造智慧財產權目錄)條例
● 創用CC:臺灣網路上免費授權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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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權法保障具體的表達(有創作性、合理使用)、非抽象的思想
● 外國著作→有著作權
● 解答本(for參考書、大學外文課本等)→非賣品,但仍具著作權
(外國教科書會另附解答本,可上網download或教授取得帳密後下載)
● in law, 目前列出(立誓)11項著作種類:ex. 圖形著作、美術著作、建築著作(要具創作性,ex. Taipei 101)
● 立誓:在未來,項目可能會繼續增加,所以即使目前沒有列出的種類,也可能受到法律保護
● 列舉:不在列舉項目中,即不受著作權保護
● 衍生著作:原著書→拍成電影 / 原著劇本→寫成書
● 編輯:如資料選擇及編輯具有創作性,即受著作權保護
(no matter the database is protected or not, 之後如經具創作性的編排,即受法律保護)
● (印刷業)印版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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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可分為「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格權又可分
為公開發表權(第十五條)、姓名表示權(第十六條)及同一性保持權(第十七條),
此三種權利皆專屬於著作人不得讓與;
著作財產權則可分為
重製權、出租權(ex. 台灣的出租店,算在「合理使用」的範圍)、散布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或編輯權及出租權,該等權利可由著作人讓與或授權第三人使用。
然若未獲著作人同意而擅自侵害著作人之著作人格權或著作財產權者即可能遭致民事上及刑事上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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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格權:in law, 受雇人即著作人
著作財產權:belong to 受聘人or出資人『ex. 公司』享有
ex. 公司裡,員工的著作
→員工具「著作人格權」
→公司具「著作財權權」
但有的公司會跟員工有契約約定:員工的著作,其「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權權」都要belong to 公司,generally是大公司才有
(donna:就像美可特的CIS設計,對外掛名都是「美可特設計團隊」?)
● 契約效力 > 法律效力
● 語言、音樂、戲劇、舞蹈的「公開演出權」
donna: 以前國樂社要跟高市國拿譜,好像要簽約,忘了有沒有付錢?
● 著作權的存續期間:著作人生存期間及死後50年內,
exception:公開發表後50年,ex. 法人創作
● 「舉證(evidence)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法律界名言
● 個人創作po上網:
自己設法保護,ex. 在圖作中加入自己的暗記;
so far, 個人創作一完成(實體,非抽象想法),不需登記即具著作權,但「logo設計」需登記
● 著作權之合理使用(including「商業使用」及「非商業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犯
(if 商業使用,獲利太大時,不太有機會被認定為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including :
專屬授權( exclusive license):將自己的「著作財產權」移給A,即不能再移給B
非專屬授權( non-exclusive license):可同時授權給多人
● 著作權仲介團體(他們會編造智慧財產權目錄)條例
● 創用CC:臺灣網路上免費授權的管道
8/23/2009
8/10/2009
陳啟中老師《給自己十個讚美》
my answer is ....
1. I love my 眼神.
2. I love my 眼光.
3. I love my healthy body.
4. I love my 小豬
5. I love my 偶爾興起帶給別人surprise的念頭
6. I love my 耳朵, 讓我能長時間欣賞古典樂.
7. I love my 多變的個性.
8. I love my smile.
9. I love my 拉琴的姿勢.
10. I love my 觀看別人、聆聽別人的專心.
這兩個月的曼佗羅彩繪課, in fact, 實質上並沒得到什麼東西...
但聆聽大家講自己的故事, 探討自己的行為, 別人的行為, 思考問題...
或許這對我算是另一種救贖
是整天麻木工作後, 整天聆聽他人和自己的抱怨、消極態度後
一股很清新的泉水, 至少, 清新許多...
從這門課開始, 拾起很久不曾提起的水彩筆
慢慢地接觸真實的顏色, 真實的調色, 而不是電腦上的CMYK
希望我能很快地, 用顏料畫出屬於我的東西, 表達我的想法...
1. I love my 眼神.
2. I love my 眼光.
3. I love my healthy body.
4. I love my 小豬
5. I love my 偶爾興起帶給別人surprise的念頭
6. I love my 耳朵, 讓我能長時間欣賞古典樂.
7. I love my 多變的個性.
8. I love my smile.
9. I love my 拉琴的姿勢.
10. I love my 觀看別人、聆聽別人的專心.
這兩個月的曼佗羅彩繪課, in fact, 實質上並沒得到什麼東西...
但聆聽大家講自己的故事, 探討自己的行為, 別人的行為, 思考問題...
或許這對我算是另一種救贖
是整天麻木工作後, 整天聆聽他人和自己的抱怨、消極態度後
一股很清新的泉水, 至少, 清新許多...
從這門課開始, 拾起很久不曾提起的水彩筆
慢慢地接觸真實的顏色, 真實的調色, 而不是電腦上的CMYK
希望我能很快地, 用顏料畫出屬於我的東西, 表達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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